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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>>

2022-09-13

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西城区人社部门、市直各单位:

按照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》(漯人社〔2022〕37号)要求,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30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提出申请。

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,填写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3份,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个人申报材料简表》(附件2)3份,并提供纸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1份,同时提供附件1、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

(二)单位审核。

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认定条件的,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报有关部门认定。

1、各县区(含功能区)人才,由用人单位(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)将个人申报材料、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,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;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县区委人才办初审后,将初审结果按照ABCDEF分类填写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3份,并将个人申请资料扫描件及县区初审结果汇总表,分类制作U盘,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2、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(含驻漯单位、市管企业),由用人单位(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)将个人申报材料、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报主管部门;主管部门初审后,将初审结果按照ABCDEF分类填写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3份,并将个人申请资料扫描件及主管部门初审结果汇总表,分类制作U盘,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3、无主管部门市直单位(含驻漯单位、市管企业)人才,由本单位人事人才部门将个人申报材料、《漯河市高层次人才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3份,按照ABCDEF分类填写,并将个人申请资料扫描件及汇总表,分类制作U盘,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(三)评议认定。

申报A、B、C、D类人才的,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,研究提出申报建议名单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反馈。审核通过的A、B、C、D类人才登录“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系统”(网址:222.143.33.120:8090)进行申请。

申报E、F类人才的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认定,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
(四)复核备案。
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A、B、C、D类人才认定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对人选进行复核。复核通过的人选,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程序报省委人才办备案。认定结果备案后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反馈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(一)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原则,突出创新价值、能力、贡献导向,从岗位职责、能力水平、工作业绩、学术道德、科学精神、社会贡献等多方面综合评价人选。对符合“一事一议”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,根据工作需要,报请市委人才办同意后,可及时单独组织评议认定工作。

(二)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有效期为5年,期满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申请延期。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,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我市工作的,适时进行调整;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,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。

(三)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,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,联系电话:0395-3151993,电子邮箱:luohezj@126.com.



2022年9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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